出生證明驗證所需資料及申請程序 (新英格蘭州)
需要的文件
- 申辦出生證明,須提供寶寶有效美國護照及父母之有效中華民國(或外國)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乙份,正本驗後退還。若以郵寄辦理,未便檢附護照正本時,請於護照影本背後註明「此影本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認證。
- 填寫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。
- 出生證明指由麻薩諸塞州、新罕布夏州、佛蒙特州、緬因州及羅德島州政府所核發之證明,其上必須載明父母姓名之英文拼音,且須與護照之英文姓名相同;如有不符之情形,請先洽原核發證明單位更正後,方再申辦。申辦時請檢送出生證明正本及其影本各乙份。
- 出生證明驗證費每份$15美元。
- 六歲以下者,準備health form到外館驗證,不需要中譯本。
- 辦理出生證明中譯本驗證,若申請人未滿20歲且未曾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父母需填妥子女姓氏約定書 ,這裡有簡單版。(我去辦理的時候,並沒有要求要子女姓氏約定書。直到回台灣申請定居證的時候,才需要填子女姓氏約定書。)
- 為了媽媽的便利,我做了一個中譯本的範本。
申請方式
- 本人申請。
- 郵寄申請 : 前項文件及回郵信封與充足郵資(回郵信封請戴明收件人郵寄地址)。
我們住在波士頓郊區,所以我們是親自到波士頓TECO申請出生證明正本和寶寶health form正本的驗證。另外帶著驗證過的結婚證書正本,和自己翻譯的中譯本(結婚證書及出生證明)去公證。
波士頓 TECO 地址:99 Summer St #801, Boston, MA 02110, United States
波士頓 TECO 連結